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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修复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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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效果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供应商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25.6-2019)、《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等进行临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效果评估。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
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7日10时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截止时间:2026年1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6.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LQ2025FS2033-1]临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效果评估
临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效果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