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游会-j9(中國)官方网站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海市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_九游会j9-官方网站

欢迎来到九游会-J9官网,九游会J9是一家生产环保设备厂家,品质保障,欢迎咨询!

返回列表页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海市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土壤修复现状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我市土壤环境质量,圆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计划。

  2023年,坚持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和坚决遏制土壤污染事故发生为底线目标,对照“十四五”目标及时序进度要求,实现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最新数据,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明确整治对象,实施综合治理,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并限期完成整治销号,严厉打击涉重金属非法排污企业,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降低粮食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参与,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坚持“边查边治、应控尽控”,督促、指导已查明污染源的相关县(区)采取污染源头治理、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等措施,有效降低重金属污染物对耕地土壤的影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参与)

  压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责任。依法依规制定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或变更工作,将北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以2021年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对象,分批分行业稳步推进隐患排查“回头看”,防止污染加重或新增污染;以化工、有色金属行业为重点,推动一批土壤污染隐患大、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涉及设施、设备或者建(构)筑物拆除的,督促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进行备案。(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按职责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

  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放管理。动态更新全口径企业清单,及时增补新、改、扩建企业信息和漏报企业信息。严格落实全口径清单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严格执行“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总量要求。持续深入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加快淘汰落后企业产能,引导和支持重有色金属采选、冶炼、涉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等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绿色化改造和提标改造。梳理排查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为主的工业园区,建立涉重金属工业园区清单。完成年度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各产业园区管委会等参与)

  统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与排污许可管理。制定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时,要充分与全口径企业清单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相衔接,依法将排放镉、汞、砷、铅、铬等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的相关企业纳入名录。依法将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对于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应明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对已获得国家认定重金属减排的单位,要在其排污许可证上体现减排后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并载明削减措施、减排量,作为总量替换来源的还应载明出让量和出让去向。2023年底前,对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全部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对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实行在线自动监测,以监测数据核算颗粒物等排放量,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联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产业园区管委会等参与)

  持续加强涉锰涉铊污染源排查整治。开展电解锰渣库环境污染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开展治理。持续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严防污染问题反弹。推进重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等典型涉铊企业实施废水治理设施除铊升级改造,严格执行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达标排放要求。将涉锰、涉铊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象范围,进行重点监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产业园区管委会等参与)

  实施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根据《尾矿库环境监管分类分级技术规程(试行)》《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要求,建立并动态更新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清单,实施尾矿库差异化管理,并落实尾矿库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填报及管理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应急局参与)

  强化农用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制定农用地安全利用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自治区要求实施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的具体管控措施,确保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前、中、后”闭环管理,原则上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依法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划定,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粮食质量安全监控,抓好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市场。(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加快推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已掌握的可食用农产品检测结果及相关监测数据,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对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较大的区域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数据中土壤样品检测数据较少的区域,进行土壤加密采样调查与监测,进一步精确严格管控类耕地分布区域及面积,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参与)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依法督促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包括农用地、未利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持续开展关闭搬迁企业地块摸排,建立并动态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针对清单内地块,分批推进相关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其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者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纳入不动产登记管理。配合自治区开展铝压延加工、水泥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肥料生产制造等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试点。(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中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管理,纳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加强土地供应等环节监管,未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措施的重点建设用地,不予办理出让、划拨手续。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联动监管具体办法或措施,细化准入管理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推动落实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针对列入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的地块,督促相关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管控区域、实施风险管控,2023年底前,实施管控的地块比例不少于35%。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监管,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为重点,组织开展风险管控和修复施工现场检查。鼓励采用污染阻隔、监控自然衰减等原位风险管控或修复技术,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模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参与)

  规范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按年度公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管,按国家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监督检查和抽查。依法将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纳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管理,将信用记录等信息纳入北海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在招标文件中将从业单位在信用记录系统是否存在信用记录、评审一次性通过率等纳入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评标标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持续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配合自治区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推进建立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按要求开展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评估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针对人为因素导致不达标的考核点位编制水质达标或保持(改善)方案并采取相应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试点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根据自治区对广西化工园区的类别划分,督促北海市相关园区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园区管委会参与)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结合北海市地下水环境现状,围绕地下水“双源”环境状况调查、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达标等重点任务,编制报送预储备项目清单。(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参与)

  强化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与项目管理。做好土壤污染防治预储备项目清单编制工作,有针对性、分步骤的推进项目库建设,切实提高项目储备质量,争取获得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参与)

  加强土壤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建设。逐步健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治理体系,确保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责任落实,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管理闭环。按要求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点位监测,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和可食用农产品协同监测。依法实施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土壤应急处置能力。(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牵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

  提高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坚持把土壤污染防治科技创新与技术攻关放在重要位置。依托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推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典型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控等关键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优化和整合污染防治专业队伍,加强对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推动提升土壤环境管理与决策水平。(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等参与)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是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定期研究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各相关任务牵头单位应在12月10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市生态环境局汇总。

  进一步拓宽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确保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重点项目谋划,主动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落实各级政府环保投入责任,积极保障各项主要任务工作经费;加大吸引社会资本;督促污染责任主体落实法律义务,切实承担污染治理的经济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耕地污染源头管控相关工作任务纳入粮食安全、食品安全考核评议指标,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相关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加强问责问效,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成效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审批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财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局、林业局,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北海高新区管委会、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委会、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北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九游会J9网址 J9九游会真人

  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最新数据,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明确整治对象,实施综合治理,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并限期完成整治销号,严厉打击涉重金属非法排污企业,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降低粮食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

  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坚持“边查边治、应控尽控”,督促、指导已查明污染源的相关县(区)采取污染源头治理、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等措施,有效降低重金属污染物对耕地土壤的影响。

  压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责任。依法依规制定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或变更工作,将北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以2021年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对象,分批分行业稳步推进隐患排查“回头看”,防止污染加重或新增污染;以化工、有色金属行业为重点,推动一批土壤污染隐患大、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涉及设施、设备或者建(构)筑物拆除的,督促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进行备案。

  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放管理。动态更新全口径企业清单,及时增补新、改、扩建企业信息和漏报企业信息。严格落实全口径清单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严格执行“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总量要求。持续深入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加快淘汰落后企业产能,引导和支持重有色金属采选、冶炼、涉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等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绿色化改造和提标改造。梳理排查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为主的工业园区,建立涉重金属工业园区清单。完成年度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各产业园区管委会

  统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与排污许可管理。制定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时,要充分与全口径企业清单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相衔接,依法将排放镉、汞、砷、铅、铬等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的相关企业纳入名录。依法将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对于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应明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对已获得国家认定重金属减排的单位,要在其排污许可证上体现减排后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并载明削减措施、减排量,作为总量替换来源的还应载明出让量和出让去向。2023年底前,对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全部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对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实行在线自动监测,以监测数据核算颗粒物等排放量,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联网。

  持续加强涉锰涉铊污染源排查整治。开展电解锰渣库环境污染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开展治理。持续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严防污染问题反弹。推进重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等典型涉铊企业实施废水治理设施除铊升级改造,严格执行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达标排放要求。将涉锰、涉铊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象范围,进行重点监管。

  实施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根据《尾矿库环境监管分类分级技术规程(试行)》《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要求,建立并动态更新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清单,实施尾矿库差异化管理,并落实尾矿库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填报及管理要求。

  强化农用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制定农用地安全利用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自治区要求实施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的具体管控措施,确保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前、中、后”闭环管理,原则上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依法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划定,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粮食质量安全监控,抓好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市场。

  加快推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已掌握的可食用农产品检测结果及相关监测数据,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对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较大的区域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数据中土壤样品检测数据较少的区域,进行土壤加密采样调查与监测,进一步精确严格管控类耕地分布区域及面积,推进耕地分类管理。

  九游会J9网址 J9九游会真人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依法督促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包括农用地、未利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持续开展关闭搬迁企业地块摸排,建立并动态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针对清单内地块,分批推进相关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其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者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纳入不动产登记管理。配合自治区开展铝压延加工、水泥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肥料生产制造等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试点。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中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管理,纳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加强土地供应等环节监管,未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措施的重点建设用地,不予办理出让、划拨手续。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联动监管具体办法或措施,细化准入管理要求。

  J9九游会 九游会平台

  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推动落实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针对列入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的地块,督促相关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管控区域、实施风险管控,2023年底前,实施管控的地块比例不少于35%。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监管,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为重点,组织开展风险管控和修复施工现场检查。鼓励采用污染阻隔、监控自然衰减等原位风险管控或修复技术,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模式。

  规范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按年度公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管,按国家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监督检查和抽查。依法将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纳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管理,将信用记录等信息纳入北海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在招标文件中将从业单位在信用记录系统是否存在信用记录、评审一次性通过率等纳入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评标标准。

  持续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配合自治区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推进建立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按要求开展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评估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针对人为因素导致不达标的考核点位编制水质达标或保持(改善)方案并采取相应措施。

  试点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根据自治区对广西化工园区的类别划分,督促北海市相关园区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措施。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结合北海市地下水环境现状,围绕地下水“双源”环境状况调查、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达标等重点任务,编制报送预储备项目清单。

  强化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与项目管理。做好土壤污染防治预储备项目清单编制工作,有针对性、分步骤的推进项目库建设,切实提高项目储备质量,争取获得中央补助资金支持。

  加强土壤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建设。逐步健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治理体系,确保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责任落实,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管理闭环。按要求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点位监测,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和可食用农产品协同监测。依法实施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土壤应急处置能力。

  提高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坚持把土壤污染防治科技创新与技术攻关放在重要位置。依托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推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典型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控等关键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优化和整合污染防治专业队伍,加强对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推动提升土壤环境管理与决策水平。

  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关于我们

九游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九游会(J9)是一家专业致力于节能环保产业的科技服务型企业,注册资本达10亿元,拥有500余名员工和...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0755-3662888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