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 永嘉县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5年第四季度)
环保部标准网
引水口在取水口周边1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楠溪江东向供水工程水源地在取水口周边10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按照环保部《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环办函〔2012〕1266号)要求,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2025第四季度开展监测的2个县级都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