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 推行节能技术为什么这么难?
环保技术
近期,我在杭州一家公司的调研过程中了解到,该公司的核心技术是一系列的化学发现、机械发明和电子发展集成的“化机电一体化”节煤专有技术。该技术是一项绿色化学中清洁能源技术与物理结构的组合技术,可以实现3%~15%的节煤率。但据深入了解,由于种种原因,公司在推行该技术过程中,却处处碰壁,举步维艰。
一方面节能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不断升温,另一方面节能技术推行困难重重,这究竟归咎于谁?技术?企业?还是另有缘由?
笔者认为,在我国传统能源消耗呈几何级增长、不可再生资源遭到掠夺式开采,以及环境污染程度正在超出生态系统承受能力这样严峻的形势下,探讨节能技术的推行问题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目前,我国政府、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社会各界正如火如荼地开展节能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如,“绿色煤电”计划,大规模地改进燃煤电厂,力争到2015年建成近零排放燃煤电厂,其效率比目前最先进的火力发电技术还要提高1/3,可以实现二氧化碳和污染物的近零排放。在太阳能、风力发电、生物质能、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节能技术的应用也成果显著。但是,我国节能技术的推行也面临种种困境,具体分析如下。
对于环境与生态以及自然资源提供的某些产品和服务来说,如节能建筑产品的推广,市场机制就很难发挥合理配置的作用,需要由政府进行干预。调研发现,我国大部分企业在节能减排指标执行过程中面临着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困难,而政府提供的相关支持却极为有限。事实表明,我国政府需要发挥主导作用,通过行政、财税、金融、技术、信息等各方面途径,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地加入节能行列,从而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多次调研中,我了解到国内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认为节能减排政策对于企业的自身发展是一种约束,尚未建立真正科学的企业发展理念。此外,很多节能先进适用技术的投资风险较高,经济效益却较差,很多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和资金的限制,不仅节能技术科技研发的能力较弱,而且严重缺乏引进先进技术的动力。
诸如上文提到的这种“化机电一体化”这样实用的节能技术,遭到“雪藏”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企业缺乏与外界进行信息的交流。节能技术的推行很难单靠企业自身推广,而且技术的专利制度在保护创新成果的同时,也阻碍了该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此外,很多大学和科研院所研发费用不足,甚至很多研发的节能技术并不能满足实际的需求,从而也严重影响了技术的推广。可见,节能技术的转移和推广,需要节能服务公司的辅助支撑。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节能服务公司存在很多问题,比如风险控制能力不足,融资能力不够,缺乏对项目的准确定位和可测评的依据等等。
我国虽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1989年)、《电力法》(1995年)、《煤炭法》(1996年)、《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和《节约能源法》(2008年)等一系列绿色节能法律,但由于缺少相应配套的辅助法规,使得某些法律条文泛泛没有细化,从而最终落实效果并不是很理想。节能技术的推广需要依据法律手段,并且需要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适时调整相关标准。
我国在发展节能技术推广方面并非一帆风顺,而是一波三折,因此需要技术和管理创新双管齐下,从而在不断摸索中前行。
比如建筑节能技术,美国政府主要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及行业和产品标准、重视建筑节能技术研发,并采取多种渠道和措施加快政策信息传递;日本政府颁布实施节能法规和能效标准,而且非常重视节能宣传教育工作;德国政府为调动企业和个人投资建筑节能领域的积极性,开展了许多诸如“现场顾问资助项目”、“二氧化碳建筑改建项目”等节能技术研发项目,此外,德国政府还积极向民众宣传建筑节能知识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可见,我国也应该注重和完善政府在推行节能技术实践过程中的作用。建议我国政府采用立法的方式,完善节能规范与标准建设,并逐步培养全民节能意识,从而真正发展“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导,全民为支撑”的节能推广建设之路。
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大支持力度。由于对节能技术的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因此很多节能技术的示范工程必须由政府出面,加大支持力度,从而引导民间资金更多地投向节能技术领域。例如,韩国推行的“绿色新政”及其所含工程项目强调政府在其中的积极作用,事实上,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以及房屋新材料等“替代技术”早已出现多年,之所以推广缓慢,原因就在于它们虽然比“传统技术”环保,但确实也更加昂贵,准入门槛很高,技术的推广不能单纯依靠市场行为,在初期需要依靠政府在法律、政策、资金等多方面的扶持。
另一方面,需要银行的“绿色信贷”推动。贯彻落实我国节能减排政策,推进节能技术的推广和可持续发展,需要“绿色信贷”的巨大推动,从而促进和带动国内及国际金融机构资金、外国政府贷款向节能领域的倾斜。“绿色信贷”也将调动一些企业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提高节能技术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科研经济建设服务,研发成果的经济可行性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或者大学,在确定某些节能技术研发目标和推广应用时,应该把经济效益、经济可行性切实纳入考虑,切实从理念贯彻落实到实践,时时刻刻用经济指标衡量,实实在在算财务账,这样的成果才有应用的价值,才能为市场接受,才能形成竞争力。比如,新材料技术领域的研发和应用是发展和推广高效节能技术的关键之一。而该领域中,诸如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纳米技术和材料,以及高效节能LED、新型节能建材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就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因此在这些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其产业化的速度必将加快。
我国对于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工作颇有成效。2009年,首批13个“十城千辆”工程示范城市,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截至2009年底,全国示范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近5000辆,有70多款新产品投放市场。示范工程有力地带动了民间资本对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的投入。到2011年,就可形成15万辆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生产能力。因此,我国应该加大节能技术的试点推广,加快示范工程建设,从而推动节能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一方面,我国行业协会在节能技术的推广过程中,主动协助国家节能主管部门,做好节能服务机构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培育和规范节能服务市场,制定节能服务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另一方面,需要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的巨大推动作用。2009年2月,我国首个专业的节能减排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上海节能减排技术转移服务中心成立。该中心为相关企业提供展示、交流、推介、融资、代理、培训、交易等服务。这是我国节能减排技术转移和对接的有益尝试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