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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交底内容
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是指对企业的投资规模大、风险高、影响深远的项目,从规划、审批、执行到验收的全流程进行合规管理。主要环节环节包括:
(1)投资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审计项目是否依法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许可。检查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建设程序和标准。
(2)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评估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是否合规、高效。检查资金流动的透明度,是否存在挪用、侵占或其他不当使用资金的行为。
(3)项目竣工结算造价情况:审计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包括工程量计算、价格确定、费用支付等。分析造价是否合理,是否有超支现象,以及超支的原因。
(4)工程管理情况:检查工程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审计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以及相关记录和报告的准确性。
(5)招投标及采购情况:审计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合法性和透明度。检查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包括供应商选择、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
(6)合同管理和执行情况:评估合同管理体系的完善性和执行力度。检查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合同变更的合规性。
(7)项目风险评估与管理:审计项目是否进行了充分的风险评估,并建立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8)项目效益与绩效评价:分析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项目绩效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检查项目是否遵守了环保法规,评估对环境的影响和采取的环保措施。审计项目完成后的后评价工作,以及评价结果如何用于改进未来的项目。
(9)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跟踪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10)供应链管理:审计供应链的效率和效果,包括物资采购、存储、使用和供应链的整体协调。
通过这些详细的审计内容,可以确保重大投资项目在各个方面都达到合规、高效和透明的标准,从而保障公共利益和项目的成功实施。
1、通过对项目合规性审计,确认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使用等符合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
2、通过对项目真实性审计,核实项目资料、财务数据的线、通过对项目的效益性审计,评估项目是否实现预期经济、社会或环境效益。
4、通过对项目对风险控制审计,识别决策失误、舞弊、超预算等风险,提出改进建议。
(4)内部控制审计:验证审批流程、职责分离、监督机制的健全性。2、审计方法
(1)是否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其执行是否有效。检查项目预算设置的合理性,审查工程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实际工程项目投资完成额情况,核查工程项目建设费用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
(2)设计是否全过程招标或分阶段招标;初设文件初稿是否召开初设审查会议进行初设审查,上级公司是否进行初设批复。
(3)引起工程投资增加的设计变更、非生产性设施需要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设计变更是否履行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
(4)工程建设设计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是否擅自变更设计。引起工程投资增加的设计变更、非生产性设施需要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设计变更是否履行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
(1)是否组织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方案(包括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履行上报审批程序后组织实施。
(2)是否组织工程招标和评标,国家有规定要求公开招标的,应严格按规定执行;中标人确定后,是否及时向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并按规定履行招标结果上报审批程序后组织实施。
(3)对于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邀请的投标单位应为3家及以上;施工多个标段同时招标时,每单个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总投标单位不得少于发标数的2倍、且最少不得少于5家。
(2)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是否有产品名称故意不写全称,混淆产品品种;或供方不写产品牌号和商标,想达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写产品规格型号,企图交货蒙混过关;还有的供方不写生产厂家,想用价低的档次差的产品供货。
(2)审查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处理措施是否适当。
(3)审查工程、设备、材料进度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超付工程款。
(2)审查是否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对会审所提出的问题是否严格进行落实。
是否按照建立合同约定,对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进行监督和管理,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1)项目单位是否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甲方现场签证,是否有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并报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
(2)现场签证是否以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的形式,履行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等有关部门会签程序。
(3)现场签证是否实行分级授权管理,现场签证人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及签发的程序是否合规。
(4)现场签证的内容、范围是否明确、清楚,签证数量是否准确。由于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措施不合理以及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等施工单位自身原因而造成额外费用不应进行签证。
(5)发生的签证是否有相应的补充图纸(如需要),工程量核定、估算费用等结论报告书作签证附件。
(6)隐蔽工程中发生的现场签证,施工单位是否提前通知监理、法人单位进行签证,是否存在事后签证现象。
(1)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和各项财产物资是否做好入库、出库登记;是否定期与物资部门进行稽核,每年至少一次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做到账实、账表、账账相符。
(2)财务部门是否建立台账,对施工现场备品备件进行价值管理,定期与物资部门进行核对并参与实物盘点工作。
(3)支付预付设备款、材料款、进度款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
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有效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从决策到竣工投产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是否规范、完整、及时归档。
(1)检查各年度营销报表、存货结存明细表,年度营销情况说明或年度总结,分析销售进度是否完成目标,是否存在销售不畅的情况,是否存在积压的情况。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采用网签版本,为格式化合同,重点关注价格、面积、付款、交房标准、质量装修设备标准填写是否规范,完整。
(1)项目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预算、会计核算方面;资金、资产管理方面;物资(燃料)采购、保管、使用方面;合同与招投标管理方面;综合计划管理方面(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2)内控制度的控制环节、控制措施是否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集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项目实际产生经济效益与投资立项可行性方案及项目预算收益对比,查找重大偏差原因。
①签订合同协议书,与委托方就审计目的、范围、审计内容、审计配合进行沟通,达成共识;
②审前调查:在收到委托方,根据委托方要求协调被审计单位实施审前调查,根据审前调查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拟定审计工作实施方案提交委托方,明确审计的目的、范围、审计策略、审计重点关注内容、具体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及分工、审计时间安排等,取得委托方同意后按方案实施审计工作;
④审前培训;组织项目组成员进行审计前针对性培训,使审计组成员全面领会审计方案内容,明确审计工作程序、工作重点,注意事项等。
①召开审计组进点沟通会议,将审计实施方案与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员进行沟通,明确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员应提供资料、审计配合等事项;听取被审计领导人述职;
②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业务流程、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被审计人员任职情况、单位职责、管理制度、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及考核指标,以及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等等;
④收集、获取并查阅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有关会议决议、会议纪要、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合同台账、收发文台账等各类管理台账、报表、账本凭证等资料文件;
⑤根据具体审计工作计划,对照审计内容、审计程序,执行审计测试,逐项检查、核实、分析,认真做好审计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要求审计认定事项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有力,定性准确;
⑥总结分析所获得的审计证据,将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委托方审计部进行沟通、汇报;就审计所发现的问题交换意见,分析审计证据是否支持审计结论,在取得充分审计证据的前提下,对审计事实、信息进行认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实施补充程序,进一步收集审计证据,直至足以支持审计结论。
②就初步审计意见与被审计企业负责人和所在单位意沟通,征求意见,核实确认审计发现问题;
③起草审计报告,就审计报告初稿与被审计企业负责人和所在单位意见交换意见,并经事务所内部进行三级复核;根据沟通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