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 生态环境部:累计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3000余项
环境保护标准规范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以来,共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411项,备案地方生态环境标准94项。截至2025年5月6日,累计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3040项,现行2486项。
据介绍,当前生态环境标准体系主要由生态环境质量标准、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标准、基础标准和管理规范等六类标准组成。
“2024年以来,制定环境质量标准工作方案,明确2025年—2027年工作计划,扎实推进11项标准的研究评估或制修订工作。制定加快推动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方案,加快推进90项标准制修订,90项标准中计划于2024年发布的18项标准已全部完成,计划于2025年发布的23项标准,已发布2项,其余按计划加快推进。这些标准的更新出台,对于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表示。
如2024年出台的《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积极作用(初步估算可年削减VOCs排放量约60万吨、颗粒物约2万吨,二氧化硫约4万吨,氮氧化物约17万吨);将推动相关企业对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必要改造,拉动环保投资(初步估算可拉动环保投资约80-120亿元,占全行业工业总产值1%左右)。
同时,生态环境部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标准全领域覆盖。现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含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16项,覆盖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海洋环境、土壤环境、核与辐射环境。现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86项,覆盖水、大气、噪声、固废、放射性等污染排放的重点行业或领域。
目前,我部依法备案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共390项,其中现行有效的268项,涉及27个省(区、市)。
“总的来看,当前生态环境标准体系行业覆盖较全面、控制项目较科学、指标限值较先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体相适应,对建设美丽中国发挥了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赵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