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泥预处理工艺流程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和发挥本土非公企业优势助力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市整个行业呈现平稳态势,而我市本土企业凸显下滑趋势。预计未来几年我国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保持在稳定上升水平,我市建筑市场面临重要的发展和挑战机遇。我局目前主要通过支持外进建筑企业分公司改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规范招标投标流程等方式服务我市本地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推进外进建筑业企业“分改子”和本地建筑业企业“混改”工作,我们在详细统计分析基础上,2024年对44家建筑业企业进行了分改子的宣传动员,召开专题座谈会三次,对本地建筑业企业业绩录入和资质提升召开一次专题座谈和培训会。
今年,我局继续大力推动分改子工作,建立建筑行业重点推动企业名单,我局委派专人进行了逐个对接和政策解释,争取企业意向。
目前我市新增和提升的总承包一级企业6家、二级企业42家,2023年有5家年产值15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已完成分改子企业4家,混改所有制企业2家。
按照自治区最新出台的《自治区建筑业倍增计划(2023-2025年)》,支持设计、施工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子公司可以承继总公司三年内的业绩、奖项。我局将继续鼓励大型央企、国企建筑业企业开展帮、带发展,共同现实分改子、子改混合所有制的创新发展模式,提高企业的效能和竞争力,加快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本土企业走向全国。
引导和鼓励建筑企业开展合作项目,扩大企业的市场覆盖面和全国影响力。通过举办交流会议、考察以及组成联合体投标等方式,促进本土建筑企业与外地企业的交流与合作。
1.积极落实《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和《自治区建筑业倍增计划(2023-2025年)》各项支持建筑业企业的发展措施,继续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行业政策支持,对分改子、混合所有制经营的建筑业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政策措施,调动更多企业主观能动性,持续推动此项工作。
2.推动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加强绿色建筑和智能建筑的研发与应用。加大对绿色建筑和智能建筑项目的奖励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建立绿色建筑和智能建筑示范项目,给予建筑企业技术、经验等支持。
1.加大对本地投标企业技术进步扶持力度,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自治区结构质量最高奖,并协调自治区有关厅局在申报评选国家级奖项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努力推动本地优质结构工程评选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活动。同时,探索增加本土建筑行业奖项数量与类别,为本土中小企业、新兴建筑企业提供更多获奖机会,以满足招标文件奖项与荣誉赋分要求。
2.优化政府投资项目评标办法,对工艺成熟、技术简单、投资较小的工程建设项目尝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以减少评审专家主观赋分依据,提升中小企业中标概率,同时明确评委对不合理低价的否决投标权责,避免出现盲目压低投标报价损害投标企业权益情形发生。
3.加大“评定分离”改革力度,切实还权于招标人,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招标人定标自主权,招标人可以自主选择进入定标范围的适合项目实际的投标企业,让更多适合项目特点的本地投标企业可以参与到首府经济建设高质量中。
4. 加大对招标控制价监督管理力度,对于招标控制价与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出入较大项目要求招标人做出说明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予备案。
5.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将对首府城市建设贡献突出的优质施工企业的信用考核结果纳入守信激励范畴,提升本地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优势。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线网上举报:emsp;邮编:010010接诉即办(投诉热线
企业优势助力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发布时间:2024-05-31 11:00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和发挥本土非公企业优势助力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市整个行业呈现平稳态势,而我市本土企业凸显下滑趋势。预计未来几年我国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保持在稳定上升水平,我市建筑市场面临重要的发展和挑战机遇。我局目前主要通过支持外进建筑企业分公司改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规范招标投标流程等方式服务我市本地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推进外进建筑业企业“分改子”和本地建筑业企业“混改”工作,我们在详细统计分析基础上,2024年对44家建筑业企业进行了分改子的宣传动员,召开专题座谈会三次,对本地建筑业企业业绩录入和资质提升召开一次专题座谈和培训会。
今年,我局继续大力推动分改子工作,建立建筑行业重点推动企业名单,我局委派专人进行了逐个对接和政策解释,争取企业意向。
目前我市新增和提升的总承包一级企业6家、二级企业42家,2023年有5家年产值15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已完成分改子企业4家,混改所有制企业2家。
按照自治区最新出台的《自治区建筑业倍增计划(2023-2025年)》,支持设计、施工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子公司可以承继总公司三年内的业绩、奖项。我局将继续鼓励大型央企、国企建筑业企业开展帮、带发展,共同现实分改子、子改混合所有制的创新发展模式,提高企业的效能和竞争力,加快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本土企业走向全国。
引导和鼓励建筑企业开展合作项目,扩大企业的市场覆盖面和全国影响力。通过举办交流会议、考察以及组成联合体投标等方式,促进本土建筑企业与外地企业的交流与合作。
1.积极落实《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和《自治区建筑业倍增计划(2023-2025年)》各项支持建筑业企业的发展措施,继续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行业政策支持,对分改子、混合所有制经营的建筑业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政策措施,调动更多企业主观能动性,持续推动此项工作。
2.推动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加强绿色建筑和智能建筑的研发与应用。加大对绿色建筑和智能建筑项目的奖励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建立绿色建筑和智能建筑示范项目,给予建筑企业技术、经验等支持。
1.加大对本地投标企业技术进步扶持力度,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自治区结构质量最高奖,并协调自治区有关厅局在申报评选国家级奖项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努力推动本地优质结构工程评选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活动。同时,探索增加本土建筑行业奖项数量与类别,为本土中小企业、新兴建筑企业提供更多获奖机会,以满足招标文件奖项与荣誉赋分要求。
2.优化政府投资项目评标办法,对工艺成熟、技术简单、投资较小的工程建设项目尝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以减少评审专家主观赋分依据,提升中小企业中标概率,同时明确评委对不合理低价的否决投标权责,避免出现盲目压低投标报价损害投标企业权益情形发生。
3.加大“评定分离”改革力度,切实还权于招标人,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招标人定标自主权,招标人可以自主选择进入定标范围的适合项目实际的投标企业,让更多适合项目特点的本地投标企业可以参与到首府经济建设高质量中。
4. 加大对招标控制价监督管理力度,对于招标控制价与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出入较大项目要求招标人做出说明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予备案。
5.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将对首府城市建设贡献突出的优质施工企业的信用考核结果纳入守信激励范畴,提升本地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优势。